德清:政府出资为老房子买保险 居民住着更安心
12月19日,家住德清祥和小区的张庆祥老人得知政府出钱为他居住的房屋买了保险后,心里很是高兴。与张庆祥一样,德清共有2554处老房子投保了城镇住房综合保险。
12月16日,德清县城镇住房综合保险项目正式起保,项目总保费65万元,承保的风险金额达35.4亿元。据悉,这是湖州市首个城镇住房综合保险项目,走在全省前列。
今后,德清城镇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房屋损失及安置费用,或因危房撤离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将从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的政策性保险中获得理赔补偿。
保险针对2000年前建的房子65万元保费由政府出
据介绍,这次投保的房子共计2554幢,涉及面积236.08万平方米,包括2000年前建造的三层及以上城市住房2112幢,及政府确定的三层以下还未拆除的危旧房442幢。投保保费,全部由政府埋单。
近年来,关于居民楼倒塌的事故时有发生,给物业持有者和使用者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在社会上造成巨大反响。住房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焦点。“这个保险,是我们的一次创新探索。”人保财险德清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投保的这些房子,也是普遍房龄17年以上的老房子。
每平米赔偿1500元个人伤亡赔偿限额30万元
对于居住在这2554幢投保住宅的居民来说,今后将得到哪些保障?
据介绍,德清县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项目试点保险期为三年,每年投保一次。其责任范围主要由城镇居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两部分组成。其中,城镇居民住房保险的保险责任为:保险期间内,由于整体倒塌造成保险房屋损失的,能得到每平方米1500元的赔偿。
除了财产损失,保险还包括了公众责任险,保障范围为因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赔付标准为每人人身伤亡限额30万元,每次事故限额2000万元,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2500万元。
通过该保险项目,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的房屋损失、人身伤亡等费用,可以从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的政策性保险中获得理赔补偿。这将有助于缓解居民因灾致贫的风险。
“德清城镇住房综合保险是全市首单通过政府指导、财政出资,覆盖全辖区住房保障的综合保险。”人保财险德清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试行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开创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先河,也是德清保险创新工作的又一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