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融资“新窗口” 德清率先建立农业设施产权登记和抵押制度
农业设施有了“身份证”,不再被融资机构拒之门外。近日,德清县举行农业生产设施登记暨“农企振兴贷”启动仪式,全县首批5家农业企业主领到了“德清县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和“德清县农业生产设施他项权证”,并凭借这张“身份证”获得优惠贷款900万元,顺利开启全省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的先河,打通了农业设施抵押担保融资通道。
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杨名介绍,产权登记范围主要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场地范围内的生产用房、标准化钢架大棚,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农产品冷库及烘干房等生产设施。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德清县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需要办理信贷的,颁发“德清县农业生产设施他项权证”。
位于阜溪街道的德清隆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施建建兴奋地向记者展示了到手的“红本本”。记者看到,所有权证书类似普通的房产证,里面明确登记了农业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所有权人、项目位置、有效期限、农业设施的面积、价值、土地经营权状况,标记了智能设施大棚的地理坐标、平面图等详细的信息,颁证机关为德清县农业农村局。
“此次,我的工厂化育苗车间成功确权抵押融资300万元,有效破解了资金瓶颈,不但贷款额度提高了,而且利率还有所下浮,接下去可以放心建设科创中心了。”施建建坦言,由于公司智慧连栋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过去一直没有“合法身份”,并不在银行贷款抵押物范围内,融资非常困难。现在农业生产设施登记颁证,为农业企业抵押融资开辟了新路。
“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登记和推行‘农企振兴贷’是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开创性举措,能有效激活农业生产要素,盘活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打开了一扇农业融资的新窗口。”陈杨名介绍,这标志着德清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又迈出坚实一步。
此次德清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业设施产权登记管理制度,率先建立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制度,突破了传统农业物权概念、传统抵押物范围和传统农业担保贷款模式,创新建立了农业设施直接抵押贷款新方式,有效缓解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接下去,德清县将进一步研究办法,完善培育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促进农业生产设施资产交易,用市场手段为农业生产设施资产定价,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资产变现能力。同时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甚至农民,也能用农业设施抵押融资。
(原标题《德清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业设施产权登记和抵押制度 农业设施“上户口” 打开融资“新窗口”》,原作者姚思思、陆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