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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有了“身份证” 德清发出首批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

发布时间:2020-12-10 17:14:16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孟琳 共享联盟德清站 王钰涵 房浩康

  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记者 孟琳 共享联盟德清站 王钰涵 房浩康)12月10日上午,德清县莫干山镇庙前村村民徐慧聪获颁“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捧着这张薄薄的证书,徐慧聪很激动:“有了这本‘身份证’,我们以后把农房租给别人心里更踏实了!”

  据悉,基于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的《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德清县被列入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当天,德清县在全省试点县(区)率先召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出台了基于三权分置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并向农户代表颁发了第一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顺利打响德清宅基地改革试点“第一枪”。

  “此举将引导农民盘活农村闲置资产,使土地成为搞活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姚建强介绍,通过发放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可以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从而大大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通过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民宿经济、电商经济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据悉,德清县在2015年成功入选全国第一轮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通过“理清一户一宅、保障户户有宅、管好宅宅法定、创新显化物权”,探索创新显化宅基地和农房财产性权益。经摸排,截至2019年底,该县第一批农村闲置宅基地(含闲置农房)总数为598宗,面积220.9亩,其中空闲废弃宅基地234宗,面积71.3亩。

  德清县此次颁发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按照“一户一宅、限定面积”的原则,细化以农户为单位分配取得宅基地的具体条件和实施办法,建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簿”,登记簿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认定,报政府备案,并向农户颁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切实保障农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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