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金引导 湖州加大“红包”鼓励企业投入研发
(原标题:湖州加大“红包”鼓励企业投入研发)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加大投入,日前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组成、财政补助额度、申报条件、评审立项程序、合同管理、监督评价等事项,于本月30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湖州将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财政补助从原来最高的50万元提升到最高100万元;增设重点研发计划择优项目,补助额度分为40万元、70万元、100万元三档;科技攻关项目补助在原10万元标准上增加15万元档;公益性一般项目财政补助从3万元提高至5万元,公益性重点项目补助在10万元标准上增加15万元档;自然科学资金项目财政补助在原2万元标准上增加4万元档。
《办法》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享受财政补助档次挂钩,明确提出:企业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0万元档次补助,应当设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申报40万元、50万元档次,应当设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申报最高100万元择优项目,应当设有省级企业研究院及以上研发机构。
同时,明确了重点研发计划财政补助额度档次的区分标准,重点研发计划总分达到70分(含)至80分的,立项后财政补助30万元;总分达到80分(含)以上,补助40万元或50万元,根据项目得分排名和年度预算确定。择优项目总分达到70分(含)至80分的,补助40万元;总分达到80分(含)至90分的,补助70万元;总分达到90分(含)以上的,补助可达100万元。
《办法》还明确了自筹经费比例,优化了评审立项流程,并推行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赋予科研人员在技术路线选择、资金使用、团队组建、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自主权,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一票否决”。
值得一提的是,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5%以上的企业、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以及国家、省高层次人才计划、市“南太湖精英计划”人才等领衔入驻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在政策扶持上享受优先扶持。在评审方面,探索建立绿色立项机制和重点产业技术攻关“揭榜制”,并实行全过程痕迹管理,实现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