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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湖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04-08 17:22:12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4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丽燕)4月8日,记者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日前发布的《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湖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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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提取条件是什么?提取材料有哪些?提取额度怎么算?

记者了解到,申请人及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时即可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可申请提取。

这项公积金提取时,申请人本人及配偶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施工合同及电梯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计算提取金额时间截止到电梯竣工验收之日。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实际支付的安装费用。

据悉,该政策从发布之日,即2020年4月2日起开始执行。全市各公积金受理网点均可办理。

标签: 编辑: 王艺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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