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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员工返岗就业 南太湖新区八条政策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18 18:03:2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徐坊

  浙江在线2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徐坊)记者从南太湖新区了解到,根据“防风险、挖存量、抢增量、降成本”的总体原则,为鼓励南太湖新区企业员工(人才)返岗就业,2月17日,该区制定出台八条政策,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为保障企业平稳有序复工达产。南太湖新区建立工作专班,科学研判企业用工需求和人员返岗规律,做到科学防范、精确返岗。

  即日起,成功申领湖州健康码绿码的企业员工和人才可返回上岗,在市域辖区自由通行。对企业承包宾馆、招待所等商业楼宇对湖州健康码为黄码人员进行隔离的,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助。最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临床症状的人员暂缓返回。

  企业或各类中介机构组织外地人员通过包车方式返回企业上岗的,政府给予包车费用全额补助,另外再给予组织单位1000元/车次奖励。

  对企业新引进的市外员工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稳定就业1个月(含1个月)给予发放。

  人力资源中介企业组织市外非重点疫区劳动力输入新区企业超过20人(含20人)的,给予200元/人奖励,其中,2月份到岗入职的奖励额度上浮10%;3月份到岗入职的奖励额度上浮5%。

  支持企业对职工开展网络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备案审批培训的,补贴企业实际支付培训费用的95%,每人单个培训项目最高补助800元。

  支持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开展高层次人才、大学生、硕博士人才等高端人才招聘,对网络招聘信息发布产生的费用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万元。

  对企业新引进的技能人才、大学生、硕博士人才等高端人才,在市和新区已出台奖励政策基础上适当上浮:其中,2月份到岗入职的,奖励标准上浮30%;3月份到岗入职的,奖励标准上浮20%;4月份到岗入职的奖励标准上浮10%,5月份入职的上浮5%。

  据悉,该政策适用于南太湖新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高科技企业。政策同一事项涉及市区两级财政补助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相关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时间至5月15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标签: 新区;太湖;企业员工;奖励;复工;人才;政策;总体原则;存量;就业 编辑: 李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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