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长城村:法治底色绘就平安乡村新画卷
浙江在线3月29日讯 近年来,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坚持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积极构建“党建为统领、德治为先导、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探索乡村治理有效路径,尤其在“平安乡村”的建设中,增强了更多的法治底色。
“法律顾问”成村庄“新时尚”
王来生是长城村下半斗自然村人,在村上种植有数亩芦笋。前不久芦笋大棚被施工的挖机损坏,造成了经济损失。董晨昱是驻长城村的法律顾问,他在听到了王来生的事情后,第一时间介入。经过约谈施工方的代表,对方表示愿意赔偿1000元。但王来生表示赔偿金额远远不足芦笋大棚的修补钱不愿接受。长城村调解工作人员以及董晨昱多次劝说施工方提高赔偿金额。最终,对方同意赔偿5000元了结此案。
目前,长城村已经打造村法律诊所,配备了法律顾问,第一时间回应民生法律需求。依托“村法律顾问”为平台,选派一名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作为本村的法律服务联络员,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活动。同时,长城村通过“法治+庭院”为村民提供就近优质法律服务,内设人民调解室、法治书屋、未成年人活动室、法律服务室、乡贤工作室、民主协商议事室等,群众可在法治庭院内参加法治讲座、观看普法视频。
“六老理事会”成村民“顺气筒”
近日,一场议题为“关于芦笋精品园项目”的协商议事会议在长城村“六老议事厅”召开,目的是为了倾听民声、落实民意,共商共议解难题。议事会邀请了镇农办相关负责人、长城村六老理事会委员、利益相关方代表及列席代表共计24人参加。最终,代表们高票通过“芦笋精品园项目建设”的决定。
乡村治理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如何用好法治纠偏器,通过合适的平台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乡村治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类似长城村的“六老理事会”顺势而为,成为法治乡村的“标配”。
长城村诸如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庭院、司法行政服务站、规范化调解室等一批法治文化特色亮点阵地,筑牢了“平安乡村”建设的法治基础,让基层村民“开门见法”,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乡村环境。
“志愿宣讲”成普法“大喇叭”
近日,长城村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讲活动。活动中志愿者拉横幅,发放《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电梯安全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警示》等宣传资料,同时向村民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热点问题,加深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向村民解读应该怎样合法消费、明白消费、文明消费、科学消费,怎样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消费的合法权益。
据悉,长城村已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巾帼志愿者队伍、乡贤志愿队等多支志愿宣讲队,通过普法知识的宣传让村民增强守法、懂法的意识。这种法治底色的增强更来源于遍布长城村各个角落的“政法网格”推动。通过“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智能化,推动“加速度”,更加全面、精细的提升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