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率先在全省探索构建“河长制”检察模式

发布时间:2020-03-15 12:35:20 来源: 湖州日报 邵丹红、何明元

  近日,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的“河小检”们提着公益诉讼勘查箱,直奔长兴港边取样、抽检。据悉,这是该院联合该县“五水共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后,开展的第一次河道巡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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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长兴就在全国首创“河长制”,由各河长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这一制度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的老大难问题。自2017年6月检察机关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以来,该院即聚焦污水直排问题并依法发出相应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进全县牙科诊所、洗车行业污水排放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该院还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县非法电力捕鱼专项整治,收缴电捕鱼工具134台(套),行政处罚1起。

  为更好地保护太湖流域水环境水资源,该院会同县“治水办”、县“河长办”进行协商研讨,通过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量来更好地发挥“河长制”作用。3月9日,出台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协作配合的相关意见,实现对全县547条河道的检察全覆盖,深度开展涉太湖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协作。

  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胜平说:“‘河长制’工作已经和大数据接轨,检察工作也要作相应的转型。”为深化“河长制”检察工作,该院还加强了配套机制建设,将“河长制”检察工作情况导入“河长制”APP,融入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太湖流域治理数据汇总分析,并在县“治水办”、县“河长办”专门设置“河长制”工作点,定期导出“河长制”工作数据信息。《意见》还规定要同步建立交流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长效回访、普法宣传等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健全水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监督、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了检察院的参与,我们做水体环境治理的底气更足了。”长兴县“河长办”的一名工作人员充满信心地说。

标签: 编辑: 徐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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