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中心城区公租房细则出台 看看今年有啥变化

发布时间:2019-07-20 16:33:52 来源: 浙江在线 吴丽燕

  浙江在线7月20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吴丽燕)7月20日,记者从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具体怎么申请?申请条件有哪些变化?快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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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入条件方面,今年有以下变化:

  《细则》规定,首先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一户总面积不超过55平方米。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低于4.9万元(含),购有两辆(含)以上非营运汽车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其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须具有湖州中心城区户籍,但有申请人配偶虽不具有湖州中心城区户籍,但与申请人结婚满5周年,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或申请家庭其他成员为现役军人或国内全日制学校学生,可以不受户籍条件限制。在年纪两方面,申请人须为已婚(含离婚、丧偶)或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而由福利院抚养成年的未婚孤儿不受年龄限制。

  据了解,今年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仍分为4类家庭:

  一类保障家庭:申请人须于200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并连续至今,申请人年满50周岁且属低保户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重残疾、特殊病种、“三属”的家庭,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低于1.8万元(含),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非营运汽车。

  二类保障家庭:申请人年满50周岁,户籍条件和收入条件与一类保障家庭相同。

  三类保障家庭:申请人须年满40 周岁(低保户家庭、家庭成员中有重残疾、特殊病种、“三属”成员的,可放宽至30周岁),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低于2.7万元(含),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非营运汽车。

  四类保障家庭:除一类、二类、三类保障家庭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申请家庭。

  《细则》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三种。保障面积按人均保障18平方米计,每户最低保障36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5平方米。上述保障面积应扣减现有住房面积。在配租租金和租赁补贴方面按照四类保障家庭来分配:

  一类保障家庭租赁成套住房的,保障面积内按每月0.6元/平方米、超过保障面积部分按每月1.3元/平方米计;租赁非成套住房的,按每月0.3元/平方米计;租赁补贴按保障面积每月发放补贴为16元/平方米。

  二类保障家庭租赁成套住房的,保障面积内按每月1.3元/平方米、超过保障面积部分按每月2元/平方米计;租赁非成套住房的,按每月0.7元/平方米计;租赁补贴按按保障面积每月发放补贴为14元/平方米。

  三类保障家庭按实际承租面积计算租金,租赁未装修住房的,按每月3.5元/平方米计;租赁带装修住房的,按每月4.4—4.8元/平方米计;租赁补贴按保障面积每月发放补贴为11元/平方米(三类保障家庭中的低保户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残疾、特殊病种、“三属”成员的家庭,按每月14元/平方米发放)。

  四类保障家庭按实际承租面积计算租金,租赁未装修住房的,按每月5元/平方米计;租赁带装修住房的,按每月6.6—7.2元/平方米计;租赁补贴按保障面积每月发放补贴为8.8元/平方米。

  市民如需申请,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工作单位核定收入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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