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办理全市首起出借犬牌案
浙江在线5月9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王雅君 白子璇)近日,安吉县综合执法局昌硕中队在办理孟某携犬出户未履行约束犬只义务的案件过程中,发现沈某存在涉嫌出借犬牌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法,执法队员进行勘验取证后,对该行为立案调查,这也是该局办理的全市首起出借犬牌案例。
据了解,当事人孟某对其饲养的犬只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便放犬出户,执法队员依法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而执法队员在调查中发现,孟某提供的犬牌所登记的犬只主人另有其人。询问得知,孟某家的犬只还未来得及办理犬牌,害怕罚款金额太高。其发现自己的犬只和邻居沈某的犬只外形相似,便向邻居沈某借了犬牌。
沈某表示,他与孟某平时关系很好,不好意思拒绝邻居的请求,就把犬牌借给了孟某。执法队员对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给予沈某罚款200元的处罚。这也是《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后开出的全市首张出借犬牌的罚单。同时,由于孟某出户未履行约束犬只义务,违反《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并未及时进行免疫,且存在借用他人犬牌的行为,根据《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给予孟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犬牌中包含犬只主人信息和免疫信息,随意出借犬牌属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影响。”该局昌硕中队相关负责人俞伟表示,“犬牌办理非常方便,养犬人只需在智慧犬管平台填写信息并发起免疫预约,免疫点诊疗机构完成免疫后会上传免疫记录,养犬信息继续流转至犬只所在的村(社区)及乡镇(街道)确认审核,主人只需选择邮寄犬牌或者是自取方式下发即可。”
接下来,安吉县综合执法局将结合“城警一体化”工作开展整治行动,密切协同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做好犬类管理,同时做好全方位宣传,定期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打造一批无犬公园、无犬商超和文明养犬示范小区,营造文明养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