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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边有人在用吗?湖州破获史上最大烟弹非法经营案

发布时间:2019-08-08 16:15:12 来源: 浙江在线

  近年来,电子烟渐渐在市面上流行起来,记者身边也有不少烟民朋友开始改抽电子烟,有些人就在进口电子烟上动起来歪脑筋。8月8日,南浔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湖州史上最大“IQOS”加热不燃烧新型烟案件告破。

  5月29日,南浔区公安分局重拳出击,成功破获一起以售卖烟弹的非法经营案,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查获IQOS烟弹40余条,另走私雪茄烟120个品种400余盒,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所谓的烟弹就是通常所说的电子烟烟嘴,是装在电子烟雾化器上面的必要零件。烟弹是由烟油存储体、烟嘴帽组成。烟弹里面存储了一定量的烟油,当电子烟工作时,烟弹里面的烟液在雾化器的作用下雾化成气体,从而形成像真烟一样的烟雾。

  今年3月,湖州市烟草专卖局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移交一起非法经营IQOS烟弹的线索,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发现买家都是通过微信群跟卖家拿货,卖家的微信昵称叫做“A专业专卖IQOS烟弹”,该号在网上大量贩卖烟弹。

  通过侦查,民警发现同一个发货点销售烟弹的有5个微信号,这些微信号的背后指向两个人,分别是32岁的罗某旺和29岁的许某纬。

  罗某旺,32岁,福建上杭县人,其于2018年9月起开始经营烟弹,该公司采用电商加微商模式,即从电商客户(购买电子烟周边产品)中添加客户的微信进行私聊,之后再销售非法的烟弹,每笔订单采用代发的模式,即收集并整理订单后通过微信发到上家由上家直接发货,其中有一名销售烟弹的员工叫许某纬,许某纬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这个烟弹利润非常可观,于是心里暗暗打着如意算盘,打算做熟悉后单干。但是好景不长,罗某旺烟弹只卖了2个月不卖了,后改行经营雪茄烟。

  许某纬,29岁,福建安溪县人。2019年2月,其跟罗某旺协商后,罗某旺同意将5个微信资源号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许某纬。许某纬立马自立门户,在厦门市湖里区租一场地用于经营烟弹,其将5个微信号3个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另2个绑定配偶陈某萍的银行卡,建立“发货群”,设3台笔记本电脑同步“办公”。其丈人陈某来则帮助许某纬主要负责打包、贴快递单、交给快递员发货等工作。

  许某纬在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群贩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发现。就这样,许某纬利用从罗某旺那里买来微信资源号开始一步一步筹备起了非法烟弹生意。5个微信号同时运作,生意好的时候一天可以卖出数千元的烟弹。

  随着专案组对案件的深挖,发现了许某纬所在的“烟弹”非法销售团伙,以厦门为据点,自2018年10月起通过淘宝、微信朋友圈等平台,通过快递向全国各地客户销售烟草管制品烟弹,由此牵出一张全国销售网络。

  5月29日,专案组组织多名警力由市局经侦支队统一指挥收网,前往往厦门、安溪两地,分两组行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大批量烟弹和走私雪茄烟。

  据悉,该案是目前破获的湖州市最大的一起“IQOS”烟弹跨省非法经营案件。现许某纬、罗某旺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逮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涉案“烟弹”系烟草专卖品,未列入进口烟草专卖品范围,因此属非法走私入境。

  而且,这种“烟弹”与卷烟一样,会产生诸多有害物质,长时间吸食同样会产生尼古丁依赖,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所谓“戒烟功效”的相关噱头。同时,我国国内禁止买卖该种“烟弹”,切莫以身试法。

标签: 编辑: 叶诗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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