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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老旧营运货车要淘汰了!淘汰哪些?如何补助?

发布时间:2019-07-25 06:45:00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7月25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丽燕)7月24日,记者从湖州市运管局了解到,为扎实推进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切实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湖州市交通运管、公安、环保、财政、经信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湖州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湖州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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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淘汰的车辆包括两类。其中,到2020年底,率先淘汰国三及以下的营运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据统计,全市上述车辆共计约1574辆,将分两年淘汰完成。同时,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补助车辆主要包括:2019年4月1日前(不含)登记注册在湖州市区范围内的报废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登记注册在三县的按照各县政策办理);机动车注销日期在2020年10月31日前,且在湖州本地报废注销的上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按注销时间、车型享受不同标准的补助;因国家政策变动原因,2019年1月1日之后注销了道路运输证但目前仍正常营运的总质量小于4.5吨(含)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如果有以下六种情况,将不予以纳入此次淘汰补助范围:

  1.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予补助;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的已达到强制报废情形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予补助;

  2.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时间或2020年11月1日(含)以后淘汰的不予补助;

  3.转出湖州市行政区域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予补助,2019年4月1日以后转入湖州市行政区域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予补助;

  4.车辆道路运输证失效的2种情形:超过证件有效期截止日60天(不含)以上;超过年审应办理日期1年以上仍未年审的不予补助;

  5.已享受过中央财政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不予补助;

  6.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所属车辆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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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货车车主如何申请车辆淘汰补助呢?

  首先,可登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首页或关注“湖州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自主查询。如果有涉及货运车辆的交通违章(交警部门)、道路运输证违章(运管部门)等,必须先处理完毕,否则不予以办理车辆报废淘汰手续。另外,还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道路运输证》(原件或复印件)、《车辆铭牌》照片等材料前往受理点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湖州市区受理点地址:湖州市杭长桥南路308号(交通学校旁);联系方式:2021960。

  在前往受理点前可以对证件的相关情况进行咨询:

  1.询问车辆行驶证注册时间等问题,请咨询市公安车管所,电话号码:0572-2252777;

  2.询问是否属于营运车辆等问题,请咨询市运管局,电话号码:0572-2057123;

  3.询问是否属于国三及以下车辆,请咨询市生态环境局,电话号码:0572-2668809。

  另外,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关于“老旧营运车辆的实施方案及补助办法”正在陆续制定出台中,三县补助标准以实际补助办法出台为准,将不会低于市区补助标准。

  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咨询联系方式:

  德清县运管局:0572-8081629

  长兴县运管局:0572-6230910

  安吉县运管局:0572-5220793

标签: 编辑: 朱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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