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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6名党员干部违规吃喝游玩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01 17:24:30 来源: 湖州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湖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合同管理科副科长刘勇军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异性有偿陪侍费用问题。

  2018年4月28日晚,刘勇军等人到湖州某KTV包厢进行娱乐活动,并接受异性有偿陪侍。期间,刘勇军电话约管理服务对象董某某到KTV,并由董某某为其支付包厢、酒水及异性有偿陪侍费用共计11560元。

  2018年9月,刘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责令退还。

  2.吴兴区环渚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原校长沈加民等人借参会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7月至8月期间,沈加民在带领环渚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师冷兆亮、汪永清、施敏杰、陈琛琛等人至福建参加会议时,擅自变更行程,绕道至江西南昌公款旅游,共花费3528元。

  2018年12月,沈加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一并问责,违纪款责令退赔。

  3.南浔区双林镇跳家扇村党总支书记邱建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09年7月至2018年3月,邱建庆在兼任跳家扇村下属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违规向村两委成员、湖州市双林市场开发服务所工作人员发放节日费、高温费、值班费等福利补贴,共计人民币386700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47000元。此外,邱建庆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

  2018年11月,邱建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德清县阜溪街道龙胜村党总支书记王建和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8年5月1日,王建和在操办其子婚礼过程中,违规收受8名下属及6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26600元。

  2018年11月,王建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责令退还。

  5.长兴县和平镇红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顾勇违规操办搬家酒、借道旅游问题。

  2018年1月28日,顾勇在操办其搬家酒宴过程中,违规收受16名下属礼金共计人民币13400元。此外,2017年8月、10月,顾勇两次组织村干部到宁波考察企业,途中改道旅游景点游玩,并由当地企业主承担旅游费用。顾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10月,顾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责令退还。

  6.安吉县看守所原民警吴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问题。

  2016年下半年,吴松在管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期间,两次应张某某亲友邀请,参与喝茶、宴请、KTV娱乐活动,并收受张某某亲友所送的香烟、五粮液白酒以及土特产等礼品。同时,吴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12月,吴松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标签: 编辑: 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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