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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事湖州半年处罚88个单位及个人 下个月力度更大

发布时间:2019-02-28 16:20:57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2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朱彦超)记者从湖州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自去年10月1日《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湖州已实施禁烟处罚88起,罚款3.895万元。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见面先递一支烟、餐馆会议室里烟雾缭绕、医院楼道躲着人抽一支解解闷……这样的场景让许多不抽烟的人苦不堪言,深受其害。据悉,自去年10月23日长兴县开出第一张罚单以来,全市禁烟执法工作有序推进。88起处罚中,有81起发生在公共场所,其他还有5起在医疗场所、2起在学校。而处罚对象中,67起为单位,21起为个人。

  为进一步强化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执法,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将于3月份在全市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执法月专项行动。执法范围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内外区域;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比赛演出区域。

  在公共场所吸烟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管理单位对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不及时报告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湖州市卫生健康部门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禁烟工作中,如发现有人在以上单位吸烟,可以拨打12345禁烟举报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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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有市民对于《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概念还比较模糊。为此,湖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了重点释义。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禁烟采取区别对待、平衡权益、逐步从严、以期实现增进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的。

  一是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包括青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馆等)的围墙、院墙内的任何区域均实行严格禁烟。

  二是室内区域主要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而公共场所一般是指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展览馆、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宾馆、饭店、会议室、电梯间等供不特定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不包括特定人员出入的场所。

  三是禁烟规定,不能简单理解为“见天可吸烟”。条例第十三条专门规定了“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比赛演出区域”,如在室外,同样禁止吸烟。其主要考核是该特定室外区域吸烟可能侵害非烟民权益,且在人群聚集区,一旦引发火灾等可能会造成较大危害。

  四是《条例》第十三第第三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吸烟的”,主要是提《消防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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