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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湖州的扶持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18-12-28 17:20:31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徐坊)12月28日下午,由湖州市人民政府起草的《湖州市千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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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千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将重点着眼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落实农业绿色发展新要求,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加速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到2022年,建成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引导培育一批绿色发展先行主体,预计提升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0家以上。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400家以上、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300家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00家以上、示范性社会化服务组织100家。累计培育农创客380名以上,推动15000名以上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建设一批农创客创业园,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湖州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市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规模日益扩大、领域不断拓宽、实力逐渐增强。今年该市还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兴旺的十条政策意见》,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等的发展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全力给予财政支持。截至目前,该市经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已有23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872家、农业龙头企业1589个,其中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市级238家、示范性农民合作社143家、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市级238家。全市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155名,农创客261名。

“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培育具有一定经营规模、集约化程度较高、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生产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有效手段。”湖州市农业局副局长沈红星介绍,接下去,该市将进一步落实财政税费政策,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信贷服务,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优化农业科技服务,构建起完整、精准、有效的政策扶持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持续增强,使农业竞争力和质量效益以及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稳步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标签: 编辑: 王艺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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