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畔40年丨湖州公积金15年之变
从1978到2018, 改革开放40年。
个人、村庄、企业、城市……在改革开放的澎湃大潮中,南太湖畔的湖州发生了怎样的巨变?又有哪些故事日久弥新?
今起,浙报集团湖州分社推出《南太湖畔40年》专栏,回顾湖州改革开放的十大标志性事件,展现十位改革开放弄潮儿的风采。
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丽燕 通讯员 陈欢明 姚虹丽)日前,来自江苏南通的施燕华夫妇在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好了公积金贷款的月冲手续。今年年初,在织里镇打工的他们在湖州悦江南购置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从下个月开始,公积金就直接可以冲抵房贷了。
在湖州,像施燕华这样,因享受公积金贷款而留下来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在少数。2003年,湖州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15年来,湖州已为13多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了公积金,其中有1.26万户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实现了“安居梦”。
农民工有了公积金
本世纪初,对大多数进城打工的农民来说,留在城里,往往只能是个梦想。
“要留在城里,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自己的房子。当得知能用公积金贷款时,别提有多开心了。”王振是2003年湖州公积金政策公布后的首批受益者。回忆起当年的情景,这位20多年前就来湖州打工的山东汉子仍记忆犹新。那年,王振和妻子用10多万元买下吉山一区一套57平方米的二手房,首付4万多,其余的6万元都办了公积金贷款,每月还445元,期限15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咨询会现场
“我们夫妻俩在同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当时按照最低标准66元交了公积金。”王振算了一笔账,他们不仅能享受按月冲264元,2007年开始还享受到了每月54元的低收入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这样算下来,每月自己只要再付124元。
“外来务工人员没有安居,怎么会安心留在湖州继续发展?对很多人来说,能买上房子就是最大的实惠。”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小龙由衷地说道。
2003年,《人民日报》、新华社、《浙江日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先后评价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举为“破冰之旅”。建设部和省政府先后四次在湖州召开现场会,推广“湖州经验”。
《人民日报》报道
公积金还能用来租房
一项创新举措,必定要经过不断完善,才能惠及越来越多的百姓。2006年数据显示,在全市已建立公积金账户的2.4万名外来务工人员中,实际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只有3.3%左右,有贷款购房意向的也不超过10%。
沈小龙介绍,为了能保障农民公积金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06年5月开始,湖州市公积金中心再一次完善政策——农民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房租。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相关会议
2008年,来自河北沧州的张海平一家三口将落脚点选择在了湖州。他们住在红丰新村52平方米的房子里,每月房租750元。“我和妻子每个月的收入不仅要支撑一家三口,还要赡养家中老人,而房租就是我们较大的支出。”张海平说,自从他们每月可提取7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后,生活压力一下子减轻了不少。
有了这样的农民工住房公积金政策,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愿意留在湖州。这一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做了14年人力资源工作的人事经理何平燕深有感触。“这几年的招聘会上,越来越多的求职者会关心公积金的情况。”何平燕介绍,一般电子行业每年离职率在15%,而他们公司不到6.5%,这其中,公积金起了不小的作用。
2003年至今,在湖州的外来务工人员提取公积金累计4.58万人次,共4.61亿元,使用公积金贷款累计1.26万户,共贷款14.89亿元。
办理公积金现场
公积金走进新农村
记者沿着新318国道一直开到吴兴区八里店镇移沿山社区,一排排崭新的农房映入眼帘。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不少房子是村民使用公积金贷款建起来的。2010年湖州又在全国率先进行城乡一体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这次,改革的重点转移到了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可以缴存公积金,申请贷款,集中新建农村住房。
农房改建前村的南水产村
“没想到农民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沈泉根是八里店镇南水产村党支部书记,他的电脑中至今保留着两张照片,一张是农房改建前村子的老照片,还有一张是刚建起来的移沿山社区。“我们的村民大多以水上作业为主,老房子基本上是平房。你看,现在都变成了漂亮的楼房了。”说话间,沈泉根一脸骄傲。
沈泉根自家的房子就在其中,他说:“我通过市公积金缴存托管中心缴纳公积金后,申请了5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当年他每个月还900多元,五年就全部还清了。和他一样,村里19户人家都通过公积金贷款住进了新房。
八里店镇移沿山社区的新农房
“一般情况下,农房改建包括装修在内每户需30万元,政府补偿加农民自筹大约缺口在5万元到10万元。由于连片改造,农民间互相拆借较为困难。而手续简单、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农民的当务之急。”沈小龙介绍,目前全市有302户农户住上了这样的“公积金”房,累计放贷2863.1万元。
【大事年表】
1.2003年,湖州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把民营企业的农民工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中。单位和个人最低每月各缴纳66元,正常缴纳6个月以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5年来,湖州已为13多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了公积金,其中有1.26万户外来务工家庭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解决了住房问题。
2.2006年,湖州公积金中心实行新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并开展了低收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贴息试点工作,同时又出台了支持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已累计为6058位职工提供租房资金5901.09万元,向6733户低收入贷款家庭发放利息补贴1030余万元,向1.2万名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发放贷款55.24亿元。
3.2010年,湖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户可暂按每户贷款金额5万至10万进行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为五年,最长不超过10年。目前全市有302户农户住上“公积金”房,累计放贷286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