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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用上高科技?湖州两教练组织学员驾考作弊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8-11-28 17:45:29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朱彦超)近日,湖州市车管所理论监考民警李警官在监考一场科目一的理论考试时,发现了一丝不寻常。55号考台前的一名学员在答题时,举止十分异常。

“当时考试已经进行到后段了,他总是用左手腕对准电脑显示屏,且神色慌张。”李警官回忆说,“我马上就过去对该学员进行检查,当场从他的外套及内衣口袋里查获了无线电接收器、发射器、针孔摄像头等作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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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江考试作弊被监考人员发现。

经过核实,该学员名叫杜某江,男,贵州人,系织里某驾校学员。这已经是杜某江第二次来考科目一了,由于平时没有好好备考,觉得自己肯定考不过。但是科目一不过的话,后续的考试都不能开展,想走捷径的杜某江走上了歪路。在两位教练的介绍下,杜某江支付了1200元联系了提供作弊设备的卖家,打算通过针孔摄像头摄屏,从藏在衣服立领里的微型接收器接收答案的方式来通过考试。

湖州市车管所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取消了杜某江的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向开发区公安分局龙溪派出所报案。

日前,由于涉嫌组织学员作弊,两名教练员已被警方依法刑拘。对提供考试作弊设备及相关嫌疑人警方正在进一步的排查深挖。

记者从湖州市车管所了解到,面对越来越隐蔽、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驾考作弊方式,今年以来,湖州交警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加强驾考科目一考试监督和管理,在各考场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并加大了考场人员巡逻及视频巡查力度,对心存侥幸的作弊行为严厉打击,以正考风。

此外,湖州交警还要提醒广大考生,驾驶理论对今后正式上路有着重要的作用,考生对考试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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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今年5月10日上午,德清县车管所考场工作人员在监考科目一理论考试时,发现有一考生动作怪异,有作弊嫌疑,便立即组织人员布控,对其进行严密观察。经过认真细致观察,判断该考生是利用某种高科技设备,并确认还有同伙在场外远程提供作弊信号指挥考生答题。

德清县车管所立即与德清乾元派出所取得联系,通过排查,最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汤某、费某。经过审讯,汤某、费某二人对组织驾校考生到德清县车管所通过远程报答案的方式考试作弊,取得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并收取每人2000元费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汤某、费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六个月。


标签: 编辑: 王艺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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