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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这项改革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8-11-27 11:05:15 来源: 湖州日报 陈栋

(原标题:国办通报表扬全国一百三十项地方典型经验“‘五未’土地处置+‘标准地’”成为湖州一张改革“金名片”)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在通报的全国130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中,湖州市实施“‘五未’土地处置+‘标准地’”改革工作受到表扬。

  据介绍,今年,湖州市在德清县实施“标准地”试点的基础上,印发了《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将“五未”土地处置工作与“标准地”出让相结合,确保土地利用效率全面提升。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该项改革工作是我市的创新之举,意在避免‘为处置而处置、为消化而消化’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五未’土地产生。 ”

  所谓“标准地”,即对每块建设用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产出标准、容积率、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等关键要素作出约束性规定,并按照格式化合同,实施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长效监管。凡是承诺按约用地的受让人,则无须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导性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凡满足以下条件的,属“标准地”范畴: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每亩4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以上,亩均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5;2020年前,新建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得高于0.45吨标准煤。

  据悉,湖州市还建立了“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奖惩机制,对于未履行承诺的企业,按上限标准征收土地使用税或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如期履约、亩均税收高、示范效应好的企业,给予奖励扶持。

  据统计,截至前三季度,全市共累计消化处置“五未”土地61851亩,出让“标准地”145宗、7961亩。





标签: 编辑: 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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