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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离岗创业或兼职取酬 湖州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发布时间:2018-10-14 07:29:08 来源:

(原标题:我市出台《意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农业科技人员可离岗创业或兼职取酬)

近日,湖州市出台《关于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湖州市鼓励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离岗到市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市内创办各类农业主体,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在岗开展增值服务,鼓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旨在进一步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加快提高农业科技支撑湖州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

在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农业科技人员,是湖州市农业科技发展的领头羊。为进一步打破体制机制限制,鼓励他们放开手脚创新创业。意见提出,支持事业单位农业科技离岗人员以资金、股份、技术、项目等各类要素合作共同创办农业主体;组建省、市、县、乡农科教技创业联盟,建立离岗创业人员对象库,鼓励各类离岗人员自由结对、抱团发展;鼓励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在岗到市内农业主体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产品研发等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持有科技成果的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等院校和农技推广机构可通过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作价投资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根据实施意见,湖州市将深化现有职称评审改革制度,将参评主体向农业主体中的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拓展,实行分类评价,对特别优秀的,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获得职称的其他农业技术人员面向各类农业主体开展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为“湖州农民专家”等。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或联合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众创田园(星创天地)、科技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下乡人员、退伍军人和有志青年投身现代农业,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湖和留湖开展创新创业,设立人才工作站、大学生实习基地、创业基地,建立人才互通共融机制,采取柔性引进、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引进和培养农业高层次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创客、新农人、农民大学生、农业领军型人才和团队。

据了解,为实现上述目标,湖州市成立市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创新创业有关奖励、收益、薪酬等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离岗创业、增值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积极引导农业企业、金融保险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建立稳定多元的财政资金扶持保障机制。



标签: 编辑: 王艺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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