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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马晓晖主持

发布时间:2018-12-25 13:44:09 来源: 湖州日报

(原标题:研究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条例 谋划部署明年立法工作 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马晓晖主持 钱三雄胡菁菁杨建新等出席)

12月24日上午,湖州市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条例 (草案)》立法有关情况和《湖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草案)》编制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立法推进工作。

市委书记马晓晖主持,市领导钱三雄、胡菁菁、杨建新等出席。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贯彻党的主张,坚持遵循立法原则,坚持把握立法要求,紧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湖州”,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赋予地方立法权,是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制度安排。自2015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牵头主抓和积极推动下,湖州市地方立法工作紧扣中心大局、回应百姓关切,已经出台了6部地方性法规,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权,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精准发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会议强调,拟出台的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地市级的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了湖州作为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的使命担当,对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条例》正式实施后,全市上下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坚决维护法规的权威性。各级人大组织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管控到位。

会议强调,明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明年的立法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明年立法工作的谋划,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高度契合湖州当前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加强工作统筹,把握工作节奏,严格立法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明年各项立法任务。特别是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各方面的真知灼见,确保每一部法规都是精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为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标签: 编辑: 王艺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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