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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设立司法援助慈善基金 破解“执行不能”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12-26 16:56:4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朱彦超 通讯员 高飞 俞冲)“马上要过年了,能够拿到这笔钱,对我来说还蛮重要的,心里真的很开心!”12月26日,在长兴县人民法院,年过六旬的杨美珍阿姨激动地说道。

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 许旭 摄

  2014年,杨美珍和其余170多名村民受雇,在位于长兴县煤山镇的湖州金钉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摘经济作物。然而,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迟迟拿不到工资的村民们于2016年4月联名向长兴县人民法院起诉。

  当该案进入到法院执行程序的时候出现了困难。荒废的农业基地几乎没什么资产,该公司园区里剩下的菊花和其他经济作物也都流拍,老板更是跑得没了踪影。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刑事犯罪、民事侵权的案件中因责任方缺乏赔偿能力等原因,致使受害方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缓解这一情况,12月26日,长兴县人民法院与长兴县慈善总会共同设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这一基金的设立,开启了长兴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司法援助的新模式,助推“执行不能”案件的有效化解。

接受慈善基金的代表 通讯员 许旭 摄

  杨美珍等170多名工人就成了这笔司法援助慈善基金的首批获益者,总计获得了16余万元的司法救助。

  据了解,司法援助慈善基金主要由长兴县慈善总会负责筹措募集,首批已募集近100万元慈善款。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企业等的收益捐款,以及法院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自愿捐赠等。

  “有执行就必然存在执行不能。对于这类案件,无论法院采取何种高压手段,如何加大执行力度,都很难实现预期的目标。因此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就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很有益的探索。”长兴法院常务副院长朱为学表示,通过借力慈善,对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司法援助,不仅有利于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难题,更重要的是让申请执行人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近年来,长兴法院不断提升司法救助的力度,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各种形式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依规给予适当救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标签: 编辑: 叶诗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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